首页 >> 律师博文 >>征地补偿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遇上房屋征地补偿与房屋租用之间的纠纷时怎么处置呢? 这两年因征地征地引发的事件早已不计其数,各种大大小小的征地纠纷给双方都造成了相当严重的后果。当中,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不会有征地补偿纠纷之外,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也具有剪不断理还乱的各种利益纠纷。
这两年因征地征地引发的事件早已不计其数,各种大大小小的征地纠纷给双方都造成了相当严重的后果。当中,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不会有征地补偿纠纷之外,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也具有剪不断理还乱的各种利益纠纷。那经常出现房屋征地补偿与房屋承租人之间的纠纷时到底要怎么处置呢?下面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农村征地律师就为大家来讲解一下 征地补偿纠纷怎么处置: 一、行政判决 对拆迁人与被征地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约不成征地移往协议,就补偿移往争议向人民法院驳回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未予法院,并告诉当事人可以按照《征地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人判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约不成征地补偿移往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人,由房屋征地管理部门判决。
凯诺律师事务所征地律师,实行判决的房屋征地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征地管理部门。房屋征地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判决。
判决的内容还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移往用房面积和移往地点、迁往期限、迁往过渡性方式和过渡性期限等事项。判决应该自接到申请人之日起30日内做出。
二、行政或司法强迫 (一)行政强迫: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迁往期限内并未迁往的,由征地管理部门呈交公安部门强迫征地。(二)司法强迫: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迁往期限内并未迁往的,由房屋征地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人民法院强迫征地。
实行强迫征地前,拆迁人应该就被拆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挽救。行政强迫或司法强迫不能选一种。
房屋征地管理部门呈交或申请人强迫征地,必需十分谨慎。三、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 征地补偿移往协议议定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誓约的迁往期内拒绝接受迁往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人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驳回民事诉讼。
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人民法院先予执行。凯诺律师事务所专业征地律师,所以,在遇上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是被拆迁人与承租人之间有利益纠纷的时候切忌一定要通过不顾一切的手段来处置。想要理解更加多征地征地资讯,慢扫瞄下方二维码注目我们的官方微信平台吧!当您遇上征地问题时求救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我们不会用我们的专业技能确保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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